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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8月31日电 继成都、广州、深圳之后,中山也官宣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31日发布通知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
通知还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截图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
此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30日晚间发布通知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政策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成都市此前宣布,购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记购房人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政策,且购房家庭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政策自8月29日起实施。
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称,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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