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疫情对企业带来的冲击影响,助企纾困,即日起市科技局启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 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的财政兑现资金拨付工作,将为全市198个创新事项兑现奖励资金2708万元。
为推进呼和浩特市各类创新主体提质增量、做大做强,市政府2021年修订出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 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事项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财政经费奖励支持。本次兑现的198个创新事项,涉及《实施意见》政策中新获批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自治区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获自治区奖补的高新技术企业、修订技术标准、自治区科技奖励等11类创新创业事项。
为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企业经常面临“政策看不懂、材料靠腿跑、资金等不到”等问题,市科技局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编制《呼和浩特科技创新服务指南》,将专业的科技创新政策重新梳理、列表,形成政策“一览表”放置门户网站并印制纸质版免费发放,解决企业“看不到”“看不懂”的问题;另一方面,不断转变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向“全覆盖、普惠制”改进,推动《实施意见》的出台,制定创新事项财政奖励标准,由“干事前拨款”变为“干成后补助”,着力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政策兑现程序中,推出《实施意见》的“免审即享”政策兑现程序,由市科技局组织相关委办局靠前服务,提供奖励名单,为企业省去兑现申报环节,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通过创新政策的实施和及时兑现,市科技局将持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记者 武子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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