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监狱2022年第一次狱内减刑假释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完成。这是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背景下的第一次庭审。
202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实施,该《意见》对监狱减刑假释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据悉,本次依法开庭审理的是深圳监狱提请的8宗减刑案件和2宗假释案件,是《意见》实施后首次庭审。
庭审期间,主审法官严格按规定逐一传证人出庭作证。监狱管教警察认真履职,全面、客观向法庭陈述相关罪犯改造情况;同监舍罪犯证人态度端正,中立、如实向法庭陈述申报减刑假释罪犯的日常改造表现、改造态度。
“罪犯是不是确有悔改表现,我们一线的管教警察最熟悉情况,最有发言权,让我们出庭作证,可以为法院裁定提供更为全面的证据支撑,很有必要。实事求是对罪犯的改造情况进行陈述,这是监狱警察的职责和担当。”一名分监区管教警察在作证退庭后如此总结。( 记者刘友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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