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记者从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污防办)获悉,目前全省各地均已向社会公布本地区2022年烟花爆竹禁燃区。
日前,省污防办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等多部门联合指导各市县政府提前部署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组织开展省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专项督导等,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确保今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
下一步,我省将推动禁燃禁放管控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到人,实施三级网格化管理;强化烟花爆竹储、运、销源头管控;并将指导督促各市县组织公安、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人性化执法,及时劝阻群众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给空气环境带来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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