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市打响了反“盗图抄店”的“第一枪” 消除市场混淆影响

2021-12-23 09:12:46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经常网购的消费者可能会发现,不同网店的商品,价格不同,但图却一模一样——据12月20日《工人日报》报道,目前,跨台盗用其他商家爆款商品图片甚至照搬其他店铺的页面信息和商品资质证书的现象并不鲜见,这让消费者产生混淆甚至上当受骗。

有些商家花钱费力,设计出了独具特色的营销图案是商家的一种营销卖点。而其他商家把人家的商品图片、店铺页面信息等直接拿来为己所用,甚至把商品资质证书也一并拿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混淆行为。“盗图抄店”行为很容易引发市场混淆,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和经营者的属发生误认,侵犯了原创商家的竞争权益,也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遏制“盗图抄店”行为,需要各方配合形成合力。原创商家应该积极举报“盗图抄店”行为,为监管介入提供线索。市场监管等部门则应加强对“盗图抄店”问题的关注,将其列为线上巡查的一项重点,纳入长效监管机制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问责,让侵权者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今年江苏常熟市监部门查处了全国首例网店跨台盗图不正当竞争案,打响了反“盗图抄店”的“第一枪”。期待各地监管部门能够积极跟进,形成打击“盗图抄店”的高压态势。

电商台也应依据电子商务法承担起必要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对原创商家投诉举报的处置效率,降低商家的维权门槛和成本。同时,主动对商品、店铺营销图案的检索比对,发现相同或似的营销图案,启动甄别、核实程序,对涉嫌“盗图抄店”的商家,不仅要采取撤销、修改等措施,消除市场混淆影响。

让“盗图抄店”现出原形,是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的治理需求,有助于维护原创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呵护、鼓励市场创新,优化公竞争环境和营商环境。(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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