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货主播成正式新职业:互联网营销师 职业标准来了

2021-12-02 10:10:08     来源:中工网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互联网营销师职业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台管理员四个工种。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其中,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三个工种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台管理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如下。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 年(含)以上。

(2)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人社部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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