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呼和浩特市就全力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签发林长令,这是内蒙古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首个由盟市级林长签发的林长令。
林长令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责任,要不断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力度,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采取面上管控与重点防范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扑火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全面检查维护车辆装备机具,切实提高应急处置火灾能力。对于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履责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火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地区和部门,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大问责力度。
据了解,今年6月份内蒙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目标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记者 霍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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